
作者:闻一多著 李怡 黄菊评更新时间:2025-11-13 19:17:16
《红烛》中的诗多创作于闻一多留美期间。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或表达在异国他乡的孤寂,或批判封建统治下的黑暗,或反映劳动人民的苦难,或描绘自然的美景。《死水》中,诗人更加注重以精巧的构思来凸显诗的神韵,同时他还十分注重新诗的格律化,这一点对后起诗人也产生了广泛影响。 红烛·死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抒情语调讲述了一个“大鼓师”的故事:“我”是一个周游世界、浪迹江湖的民间艺人,“我”卖唱的乐器就是这面蒙着豹皮的大鼓。说不清走了多少路,也不知经过了多少的风霜雨雪,终于,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我”踏进了家门,久别的妻子又惊又喜地迎上前来,她多么想听一听“我”弹唱那首只属于“我们”俩人的歌,重温那过去的温馨,那过去的誓言。但是,成年累月唱惯了各种各样歌曲的“我”竟然忘了“我们自己的歌”,“我”撇下铿锵的大鼓,又拿起凄切的三弦,最后丢了琴弦,转为声泪俱下的倾诉…… 我挂上一面豹皮的大鼓, 我敲着它游遍了一个世界。 我唱过了形形色色的歌儿, 我也听饱了喝不完的彩。 一角斜阳倒挂在檐下, 我蹑着芒鞋,踏入了家村。 ...
作为留守雏龙的诺亚不明白,喜欢为后代挑选养父母的金龙,居然敢对外宣称他们总是精心照顾与指导后代。最糟糕的是,他的养父母只是区区伯爵,奈何作为雏龙,诺亚没得选,只能整日鼓动大逆言论,望养父早日造反称王。一代不上道,那就调教下一代,子子孙孙,终有称王建国之日作为拥有六千年寿命的金龙,诺亚拥有足够的耐心,去调教侍奉他的家族虽然总有愚昧学者对他产生误解,将他称为弑君者之师,践踏王权之龙,但在千年岁月流逝下,也不乏有贤人将他赞为皇龙,圣龙。而数量更为庞大的帝国百族则将他称为黄金时代的开创者,普照帝国的不朽炽阳,渴望他的摄政,执掌帝国...
顶级豪门男主疯批大佬女主玫瑰美人后续男主强势宠双洁简欢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为了报复未婚夫,招惹上未婚夫的哥哥。本想吃完就跑,谁知请神容易送神难。一晌贪欢,两相纠缠。娄二爷,这事儿得讲究你情我愿。娄枭步步紧逼,在我这不管用,我情你就得愿。再后来,有人亲眼看见,传闻中桀骜不驯的娄二爷,在雨夜亲自帮人撑伞,而他自己半个身体沁入雨帘。...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秦阳官场失势,却偶遇贵人,自此平步青云步步高升,美事尽享...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宋仁进入了电影的世界。故事的一切从最初的一场功夫梦开始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我叫宋仁,杀身成仁说的正是在下。没错,我是一个好人,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
代替以薇嫁秦天翼,不嫁我就弄死这个孽种!三年后,她刚刚出狱,就被亲生爸妈以宝宝要挟,逼她代替假千金嫁给个傻子。...